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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的通知(第35号)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郑州市教育局、新郑市关于返校复学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返校复学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疫情在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广大师生员工和集团公司驻校内各单位员工须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体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要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2.集团公司驻校内各单位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防疫纪律,在公共场所要正确佩戴口罩。

    3.集团公司驻校内各单位和学校各单位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4.集团公司驻校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学校各单位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5.复学防疫督查专班负责督查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对因未按照要求执行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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