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要求,为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兼职安全员队伍,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现就申报实验室兼职安全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安全员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任务的每个院(部)申报1人,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各兼职安全员需恪守岗位职责,积极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三、请各院(部)于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1)院部推荐申请并经本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一份( 2)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推荐名单一份(见附件)上报至实验设备处行政楼320办公室。
实验设备处
2021年3月15日